《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

来源: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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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0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工信产业集聚〔2019〕295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19—05007,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是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是培养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促进产业集聚的重要手段。2009年,工信部发布了《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省组织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基地工作。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要求,2011年我厅(省经信委)发布了《创建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经信投资〔2011〕180号)。2017年1月3日,工信部印发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到目前为止,我省已创建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7家,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47家,涵盖了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主要的工业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全省64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了极大的示范引领作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在示范基地发展迅猛。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编制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目标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进一步促进培养新兴优势产业链,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推动示范引领,加强示范基地管理。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三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介绍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示范基地要义,阐述了示范基地类别、管理原则、涵盖领域、申报和管理职能行使主体。第二章是申报条件。从产业实力和特色、创新能力、质量效益、节能环保、集约程度、安全生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发展环境等10个方面明确了省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并相应制定了32项细分指标。为了更紧密、便捷对接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大部分采用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并结合我省实际对相关指标标准进行了调整。第三章是工作程序。明确了申报主体、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结果公示和授牌等。第四章是管理方式。主要是解决以往重授牌、轻管理的问题,明确了示范基地管理方式、综合评价、奖励与惩戒、监测与分析等。第五章是附则。本章规定了本办法的生效和施行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