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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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经信[2015] 号
关于转发苏价〔2015〕18号《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的通知
苏仙区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区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将苏价〔2015〕18号《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予发转发,请贯彻执行。
苏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