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3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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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经信发[2015]13号
苏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苏仙区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苏仙区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6月19日
苏仙区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郴发[2013]6号)、《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郴发[2014]27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全区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优先战略,以建设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国际化现代化“山水名城,美丽苏仙”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本为核心,以严守耕地、林地、湿地“三条红线”为底线,强力提升“十大指标”在全省领先,加快实施百个重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打造两百亿经济产值,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培育生态企业,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展示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诚信守法、低碳环保、节能高效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标准,引导企业树立生态环保观念,采用有利环保生态、清洁生产的工业流程,使用绿色原料,生产绿色产品,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废弃物排放。积极构建和谐的企业经营环境和劳资关系,积极培育示范企业,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企业建设,到2017年,企业的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116吨、9562吨、17741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9.1%、7%、43.15%。确保全区2015年10%以上、2016年20%以上、2017年5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生态文明示范企业标准。
三、评选程序
1、申请。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一次示范创建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9月30日前向区生态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区经信局协助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区生态文明办直接将申报材料报市生态文明办审查。
2、考核与评审。由主管单位和区生态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再提交到市生态文明办。市生态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列入示范单位名单,由专家组评审后确定评审结果。
3、公示。对通过市里评审的申报单位,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通告,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4、命名及奖励。对经市里公示后符合要求的单位,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后。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创建合格的单位,除市政府规定奖励外,区政府再给予适当奖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要理清思路、做好动员,摸清情况、好中选优,确定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名单,并将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申报表、各项指标佐证材料以及县市区核查、核准的审核意见等,报区生态文明办(联系人:王智华;电话:2861069;电子邮箱:291094104@qq.com)。
2、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加强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经验,不断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内涵。市生态文明办于每年10月,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组织专家对创建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和评审。每年11月,由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候选单位,在相关媒体公示后,由市政府命名。
3、严格管理,务求实效。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区生态文明办每月不少于1次对创建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各创建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步骤,突出重点,落实措施,落实任务,务求取得实效。区生态文明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对命名后管理滑坡、生态文明标准下降的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称号。区生态文明办将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办法,做好舆论宣传,对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多、成效好的,进行推崇、赞扬和倡导;对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慢、效果差的,予以鞭笞、批评和监督,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附件:1、郴州市生态文明企业申报表
2、郴州市生态文明企业考核指标
附件1
郴州市生态文明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郴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单位名称: |
创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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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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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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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生态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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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考核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市生态文明办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郴州市生态文明企业考核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组织领导 (10分) |
1 |
建立创建生态文明企业领导小组,定期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相关措施,加强协调与领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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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创建生态文明企业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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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20分) |
3 |
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传播生态文明文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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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用宣传栏、广播、报刊、网络等平台宣传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制度、措施、动态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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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序 (20分) |
5 |
环境卫生状况良好,环境优美、干净、清洁卫生,有专人保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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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诚信经营,企业及领导干部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内部治安状况良好,无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灾害事故等影响恶劣的现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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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注意发挥职代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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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 (20分) |
8 |
有节能目标考核体系,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各部门或个人,并进行考核和奖惩;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产品和设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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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期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无污染事故发生;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无环保违法行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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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效益(10分) |
10 |
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经济效益显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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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认同程度较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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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态度 (20分) |
12 |
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内部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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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内部干部职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率、知晓率、满意度达90%以上,周边民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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