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区棚户区改造 相关政策解读(六)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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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区棚户区改造 相关政策解读(六) 


1.什么情况下需组织召开听证会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2.评估机构如何选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或抽签等方式确定。

3.评估机构如何对房屋进行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周边类似房屋,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来进行评估。

4.未经登记建筑如何认定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市房屋征收部门、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城管和行政执法、房产等部门组成的联席工作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以及其他存在争议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如何进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具体按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