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考核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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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郴州市东江湖流域水环境保护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东江湖保护再添砝码。《办法》旨在进一步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考核推动东江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01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湖南省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让东江湖成为全国首个专门立法保护的大型水库。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例》中不少条款显现不完善之处,让东江湖保护推进过程存在不少问题,《办法》的施行是对《条例》的有效补充。
      据悉,《办法》考核对象为东江湖流域所在的资兴市政府、汝城县政府、桂东县政府和宜章县政府。郴州市环保部门将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设置水质考核断面,并依据《湖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等规定设置断面水质考核标准,国控断面以每月Ⅰ类,跨界断面以2017年每月的水质标准为水质考核基准,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各断面水质监测,并按月通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郴州市财政部门将监测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根据《办法》规定,郴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6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郴州市政府对各相关县(市)政府实施断面月考核和年均值考核,郴州市环保部门负责按“月通报、年兑现”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考核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东江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治理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安排部门工作经费等。
此外,郴州市环保部门还将根据《郴州市环境质量考评办法》的要求,对相关县(市)采取专函警示、约谈与媒体曝光、资金项目挂钩、区域限批和督察问责等措施。